闽93号汽油下调至7.13元/升 新机制下首次调价

来源:福州新闻网
2013-04-25 15: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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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93号汽油下调至7.13元/升 新机制下首次调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规定,标准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95元和400元。24日,记者从福建省物价局获悉,我省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由现行9350元/吨调整为8955元/吨,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由现行8530元/吨调整为8130元/吨。这是新成品油定价机制实施以来首次调价。

从25日零时起,我省汽、柴油价格全面下调。目前,省内90号汽油每升下调0.30元,最高零售价从6.93元/升调至6.63元/升;93号汽油每升下调0.31元,最高零售价从7.44元/升跌至7.13元/升;97号汽油每升下调0.34元,最高零售价从7.95元/升降至7.61元/升;0号柴油从7.30元/升调整为6.96元/升,重新回归“6元”时代。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由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尚未下达我省国Ⅲ汽油销售价格,我省销售国Ⅲ汽油仍按国Ⅱ汽油价格执行。

中石化森美、中石油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省物价局的通知执行新规。同时,各民营加油站也将在25日参照市场情况下调各品种油价。

通知规定,我省未实行统一配送,省内成品油批发企业销售给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35元/吨确定。90号汽油最高批发价为8620元/吨,93号汽油9157元/吨,97号汽油9695元/吨,0号柴油7795元/吨。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省物价局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加强对成品油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以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

今年3月27日,国内成品油市场迎来今年首次下调,新定价机制亦顺势推出,成品油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取消挂靠国际市场油种平均价格波动4%的调价幅度限制。根据新机制,4月10日本是新机制运行以后的首个调价日,但因国内成品油价格应调金额低于每吨50元而没有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实习编辑: 牟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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