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餐馆燃气检出高浓度二甲醚 超标十几倍

作者:张志宏 陈文浩 毛朝青 来源:东南网
2013-05-30 11: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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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进展

省市多部门介入查处

昨日,省住建厅开始对福州市区燃气行业监管和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体系进行专项督查。

与此同时,福州也展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并成立了以建设、市政、质监、安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对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等燃气安全工作进行抽查。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年初,国务院安委会就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简称“一号文件”,明令规定严禁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

该负责人说,下阶段整治的重点之一就是餐饮场所的用气安全,一旦发现违规,将严厉查处。

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相关人士说,相关检查已经展开,主要检查加气站是否充装规范,有无使用超期钢瓶等。目前,福州市区有5家正规的液化气加气点,经检测暂未发现掺混二甲醚。郊县的加气点也开展了检查。

律师说法

安全用气餐馆老板有责任

关于透湖支路“阿华美食园”液化气爆燃原因,福州市安监局监督二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有关专家推断,该餐饮店在一百平方米左右的空间里,泄漏了10~50升燃气。而店内的电器均不是防爆电器,一旦电器运作过程中产生火花,就足以引发爆燃。

有知情者透露,前日这起爆燃将由仓山区政府负责调查,有关部门已扣下液化气罐送检。此前24日晚上在中亭街达道美食城发生的爆燃,因造成9人受伤,影响更恶劣,已确定由福州市政府牵头调查。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主任佘雷律师表示,餐饮店店主作为液化气的使用者,若因为疏忽管理没有关闭燃气罐,或明知液化气来源不当而购买使用的,导致爆炸引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等严重后果的,可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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