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启动粮油“餐桌污染”专项检查
大米加测镉指标,严堵重金属超标的小麦粉和大米进入我省口粮市场
6月17日至27日是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记者昨日从省粮食局获悉,我省即日起在全省粮食系统开展2013年上半年治理“餐桌污染”专项检查活动,检查覆盖国有粮油加工企业(含骨干粮食加工企业)生产经营的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应急大米和应急小包装食用油承储企业,国有粮食批发(含批发市场)、销售企业(含骨干粮店)和军粮供应站(点)。
据悉,现场检查由各设区市粮食局组织,对现场检查发现有问题的粮油将追查其来源,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被污染的粮食严禁非法销售加工。卫生监测对在售粮油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测,除监测国家标准规定质量指标外,大米加测镉,小麦粉加测过氧化苯甲酰,食用植物油加测黄曲霉毒素B。
同时,省粮食局、省粮食行业协会联合于近日发起《关于深入开展维护粮油食品安全倡议书》。倡议书称,近期国内粮油食品消费市场出现的重金属超标大米风波,应引起高度重视。为了做好今年我省粮油食品安全工作,结合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的开展,省粮食局、省粮食行业协会向全省粮油企业发出倡议:全省粮油企业严格遵守粮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依法生产经营,自觉接受有关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努力构建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严格执行国家粮油产品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绝不滥用或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绝不销售不合格、过期、变质、假冒伪劣产品,绝不容许有毒有害物质混入粮油食品,加强检测力度,有效防止重金属超标的小麦粉和大米进入我省口粮市场。
此外,省粮食局办公室还于近日通告了2012年度骨干粮食加工企业和骨干粮店年检情况,福清市新百姓菜篮子超市有限公司、福州市禾盛粮油食品连锁有限公司茶会小区粮油食品分店、厦门金禾粮油有限公司阳台山粮店等16家骨干粮店年检不合格,予以取消“骨干粮店”资格。(记者 王烽)
实习编辑:段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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