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通报第二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昨日,省环保厅通报了今年第二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福州空气质量、城市功能区噪声达标率成绩亮眼,但是地下水各测点均超过Ⅲ类水质要求。
福厦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氮
全省23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9.6%,其中一级达标天数比例为50.2%,二级达标天数比例为49.4%。与上年同期相比,达标天数比例和一级达标天数比例分别下降了0.1个百分点和0.9个百分点,二级达标天数比例提高了0.8个百分点。
福州、厦门按照新空气质量标准评价,达标天数比例分别为96.7%和95.6%,主要污染物均为二氧化氮。全省23个城市中,18个城市出现酸雨,城市数比上年同期增加1个。福清、泉州、南平的酸雨频率为100%。
全省主要河流龙江水质垫底
9个设区市的31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8.7%,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3个百分点;除莆田、龙岩外,其余7个设区市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全省12条主要河流省控监测断面的水质,Ⅲ类水(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占94.1%。萩芦溪、交溪、霍童溪、敖江、晋江、汀江、漳江和东溪8条河流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水质,其余4条河流按水质比例由高至低的排序是:闽江、九龙江、木兰溪、龙江。闽江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水质比例为98.2%。
福州地下水各测点均超标
福州地下水各测点均超过Ⅲ类水质要求,地下水超标项目有pH、氨氮和氟化物。其余设区市地下水各测点均能达到Ⅲ类水质要求。
福州、莆田和漳州3个城市内河水域功能达标率均为50.0%,超标项目为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
近岸海域主要超标项目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实习编辑 黄金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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