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部门称,是依据职责分工回复
昨日下午,记者陪同李先生再次来到鼓楼区市容局东街中队。当得知市灯管办的回复后,执法人员孙先生说,提供不了审批文件,只能是接受罚款、拆除的处罚。
对于为何事先不直接告知部门不审批的疑问,孙先生解释说,依据规定,这类业务的审批权在灯管办,他们只负责查处违规行为,“因为不是城管部门的职责范围,是否能审批我们不清楚,而且到底是市还是区审批,同样不清楚,所以会建议市民到同级的区灯管办咨询。”
在区灯管办,工作人员只表示,依据职责分工,只要涉及LED显示屏,均由市级部门审批,所以就建议市民到市灯管办咨询。另外,他们也已将此情况告知区城管部门,以免再有市民白跑一趟。(海峡都市报记者 练仁福 文/图)
实习编辑 艾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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