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王舒凌 林弋翔)为充分调动慈善公益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省民政厅、省委文明办、省人社厅等七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支持慈善公益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从今年开始,各设区市力争引导慈善公益力量投资建设一家有500个床位的公益性养老机构,各设区市60%以上的县(市、区)力争引导慈善公益力量投资建设一家有200个床位以上的公益性养老机构。各县(市、区)每年至少开展慈善公益扶老助老项目1个。到今年底,每个县(市、区)要成立1个以上扶老助老慈善组织、1个为老服务的慈善超市。
意见提出,将孝道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并列入文明家庭考评指标。各地要发动慈善组织开展一批养老项目,如为老年人提供免费午餐、捐赠老年人生活用品和日常服务设施、开展“1+1”帮扶活动等。鼓励红十字会参与医养结合服务,以及养老服务中应急救护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养老志愿服务队伍,深入家庭、社区和养老机构等开展针对老年人的志愿服务活动。支持宗教界开展养老服务,引导慈善超市参与助老服务,积极协调动员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等各类群团组织,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开展“扶老助老”慈善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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