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精准监督 靶向打击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
东南网5月1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蔚 通讯员 陈金来)“今年的生活费有着落了!”4日,建宁县黄埠乡桂阳村贫困户夏树清长舒了一口气。前不久,桂阳村主任张显德违规克扣4名残疾人共1.8万元补助资金,被县纪委处以党内警告处分,夏树清拿到4500元补助金。
今年初以来,省纪委开展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中,发现不少有关扶贫领域的问题,比如,有的扶贫专项资金被虚报冒领,监管存在漏洞;有的扶贫资金被滞留延压,使用效率低;有的监管制度不够完善,执行不够到位。
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发现的问题,积极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精准监督工作机制。精准施策,对症下药,靶向治疗;精准监督,瞄准靶心,定点打击。
措施精准
精准监督,措施精准是首要之义。漳州将乡镇和扶贫项目多、涉农资金多、群众反映多的重点村纳入市县党委巡察范围。同时,对群众反映集中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实行挂牌督办,责令乡镇纪委书记限期办理,上下联动,形成震慑。
针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多发生在“最后一公里”的情况,建瓯市将18个乡镇(街道)分为4个片区,整合基层纪委人员力量,针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交叉检查,目前已立案1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督促整改。
清明节期间,外出归来的清流县赖坊镇姚家村村民马昌福向当地镇纪委反映,自己家的一笔异地搬迁扶贫款未领取。镇纪委调查发现,由于村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导致该笔扶贫款在村集体账户上“沉睡”了4个多月。4月12日,镇纪委对两名村主干谈话提醒,督促及时整改。随后,这笔1.5万元的扶贫款如数送到马昌福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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