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与国家林业局、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合作协议
融资600亿元推进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东南网7月1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11日上午,国家林业局、福建省人民政府、国家开发银行在北京签署《共同推进深化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合作协议》,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郑之杰、福建省副省长黄琪玉出席签约仪式。
黄琪玉代表省政府与国家林业局、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三方合作协议,共同确定福建省作为利用开发性金融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点合作省份,“十三五”期间融资额度600亿元,支持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家储备林、林业生态扶贫工程等林业重大工程和重点领域建设发展,贷款期限可达30年(含不超过8年宽限期)。开发银行对国家林业局推荐的福建省重点林业项目,给予最优惠的信贷政策和最低资本金比例,并开设贷款审批绿色通道,满足福建林业项目融资需求。
南平市国家储备林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将作为三方合作、落实贷款的启动项目,后续还将支持龙岩市、三明市、龙岩永定区、将乐县等市、县(区)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等林业生态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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