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1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十三五”时期,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8%,提前实现2020年比2010年翻一番;城镇就业规模逐步扩大,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中等收入者比重上升;到2018年现行国定扶贫标准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020年现行省定扶贫标准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
为进一步强化收入分配政策激励导向,分群体施策,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意见提出,实施七大群体激励计划,瞄准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技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干部队伍、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等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七大群体,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发展中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推出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在激发重点群体增收的同时,积极推进其他群体的增收,倡导以富带贫,以强帮弱,推动重点群体与其他群体的同步增收。
意见明确,我省将实施六大支撑行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调节并重,完善劳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以创业就业促进、人力资本提升、困难群体帮扶、财产保值增值、收入分配规范、监测能力提升为重点,制定综合配套政策,为实现城乡居民增收提供服务支撑、能力支撑和技术支撑。
根据意见,各地要建立健全评估评价机制,将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落实到年度计划中,纳入目标绩效管理考核范围,提升落实增收工作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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