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法检目录动态调整工作机制,国家质检总局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部分HS编码的检验检疫类别进行了调整,于2017年11月1日起实施。此次调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将涉及工业品的158个HS编码调出目录,取消其海关监管条件“A”,检验检疫类别分别由“M.L”、“M”、“L”调整为“空”,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实施进口商品检验、民用商品入境验证。
其次是取消涉及烟草及其制品的4个HS编码(2402100000、2402200000、2402900001、2402900009)的海关监管条件“A”,保留海关监管条件“B”,检验检疫类别分别由“R/S”、“M/S”调整为“S”,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实施进境食品卫生监督检验,仅实施出境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在此,检验检疫机构提醒相关贸易商及时关注上述调整,在进出口贸易时注意依据海关监管条件及检验检疫类别进行申报。(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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