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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翁国星:应适当提高养老年龄 加大对老年人群的投入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03-09 13: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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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全国人大代表翁国星在会议期间建议应适当提高养老年龄,国家设立专门机构,加大国家投入。

在应对老龄化社会上,翁国星提出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应对措施:

一、首先应更新“老年人”定义。目前“老年人”定义源于1996年的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把60岁定义为老年人,显然不符合今天社会发展状况与需求。实际上,1997年4月4日国家统计局报告1996年国家发展数据时,称大于65岁老年人口比重为6.4%,即大于65岁人口才算老年人。所以,应重新定义。

二、提高养老年龄,城乡区别对待。根据国家民政部《2016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截止到2016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23086万,占总人口的16.7%;65岁及以上人口15003万,占总人口10.8%。由于现在我国人均预期寿命,根据国家卫计委今年1月数据, 2017年已达到76.5岁,且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总体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所以具备进行城乡区别对待,适当提高养老年龄的条件,可大大减轻养老带来的社会与政府压力。

三、适当放宽急需专业人员退休年龄。目前所持续应用的人口退休年龄定于1957年,当时我国人均期望寿命57岁,显然不适用于人均期望寿命已延长20岁的今天。特别是目前社会发展需求量大、专业性强、培训周期长、培养成本高的技术人员的退休年龄,而且这些人群大多为非体力劳动者,工作年龄延长不但不影响工作,而且由于他们工作经验的长期积累,不但大大减轻养老社保等负担,而且有利于及社会的发展。

四、居民养老为主的社区及住房设计。我们国家已将居家养老作为养老的主要方式。所以,应出台相应政策或指导意见,对新住宅小区规划及住房建筑设计均应适应居民养老需求,包括设施现代化与自动化以及互联网+ 的应用。

五、对1996年颁布(2015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修订。对老年人的社区服务(为居家养老基础) 、住宅保护(以房养老等新事物)及福利专条等进行补充、完善,以进一步适应老龄化社会的需要。

六、国家设立专门机构,加大国家投入。应成立国家水平专门机构,应对老龄化社会,并且国家应加大投入,因为我国长期执行的是“低工资、低消费、高积累”,所以应该将这些积累用返还给这些为社会积累作出贡献的老年人群。(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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