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   本网专稿

全国人大代表雷金玉:应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03-17 22:29:32
分享

中国日报北京317日电(记者 胡美东)35日至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全国人大代表雷金玉在会议期间发言,她建议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雷金玉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已于20177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的基本性法律,是开展中医药工作的基本遵循和依据。

为更好贯彻落实,切实推动中医药各项事业、尤其是中药事业的健康发展,雷金玉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一、各省要加大《中医药法》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特别是涉及医药、医疗、医保人员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各级政府和相关医药管理机构要制定宣传计划,落实责任主体;各医药企事业单位要通过不同方式加强对《中医药法》的宣传;各药材主产区、药材交易市场也要向广大药农积极宣传。特别是民族地区要安排专家广泛深入地组织学习,逐条对照,贯彻落实。使中医药相关人员通过学习,充分认识贯彻《中医药法》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把握《中医药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自觉地执行《中医药法》。

二、制定《中医药法》实施细则和配套法规,增强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国家、各省市相关部门应研究制订中医药法提出的保护中医药资源、经典名方注册、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技术规范标准、中医养生保健规范、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分类考核等配套法规制度及实施细则,确保法律的各项规定得到全面落实。各省区市要以《中医药法》为依据,抓紧修订地方现行的法规规定,维护《中医药法》的权威性。在制定《中医药法》相关实施细则的过程中,要广泛征求产业、行业、企业的意见,确保《中医药法》得以真正落实。

三、尽快成立确有专长考核小组,参照《中医药法》等相关政策给畲族医药人员核发证书。民族医药经过世世代代长期实践形成了对某些疾病独特的治疗经验。许多民族医药从业人员都具有一技之长,掌握着许多治疗疾病的单、验、秘方,常药到病除。但至今民族医药从业人员均未能得到医师资格和经营许可等相关证书,只能在民间开展医疗活动。为此建议国家牵头,各省、市相关部门尽快成立确有专长考核小组,结合民族医药从业人员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专业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为他们发放有效证书。

四、将“畲族医药”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医药法》的正式施行让民族医药有法可依,明确民族医药事业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针,进一步促进民族医药事业全面振兴发展。福安市畲医药研究发展中心于20086月成立后致力于组织调动广大畲族医药工作者和民间畲族医药传承人等开展畲族医药的挖掘、研究、整理、传承、保护、发展、创新等工作,为畲族医药事业贡献力量。2011年,将“畲族医药”成功申报为福建省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过近十年努力,福安畲族医药影响力不断扩大,省、市多家媒体纷纷报道畲族医药的发展情况。为此,建议相关部门支持将“畲族医药”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便更好地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更好地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

分享
标签: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