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集中打击“拒执犯罪” 切实解决执行难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10-15 16: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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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福州10月15日电(记者 胡美东)15日上午,福建省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情况新闻发布会在福州市举行。福建省委政法委委务会议成员、省综治办副主任傅建飞表示,福建将继续推进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兑现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权益,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据悉,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解决执行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近年来,福建省委领导就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破解执行难多次听汇报、作批示、提要求;省委政法委多次开会协调推动,今年首次把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以下简称“拒执犯罪”)工作纳入年度综治考评范围。

“打击拒执犯罪是当前解决执行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的重要抓手,全省政法机关依法从严打击拒执犯罪,取得了显著成效。”福建省委政法委委务会议成员、省综治办副主任傅建飞在发布会上介绍,2016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判处拒执罪439件478人,促使1912件案件执结,执行标的2.8亿多元。

傅建飞表示,今年以来,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全省执行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有力推动下,全省政法机关积极采取措施,始终保持对拒执犯罪高压态势。从7月13日开始,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3个月来,人民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线索435条,判决拒执犯罪39件40人,81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对尚未构成犯罪的拒执行为人依法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对于逃逸的行为人,由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各地法院对拒执行为人决定司法拘留2056人次,其中通过公安机关协助拘留311人次。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玫瑰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不能免除拒执行为人的民事义务,拒执行为人只有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才有可能从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

记者了解到,会上发布10起拒执犯罪典型案例,旨在向全社会昭示,依法及时履行或协助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一个负有执行义务的人的法定义务,任何心存侥幸、意图逃避法律责任甚至暴力拒执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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