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洪波:应引进高科技辅助电动自行车监管

全国人大代表洪波在给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交的议案中建议,政府应加大投入,引进高科技手段辅助电动自行车监管,从而提升我国城市道路交通秩序。

全国人大代表洪波:应引进高科技辅助电动自行车监管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19-03-1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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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北京3月10日电(记者 胡美东)全国人大代表洪波在给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交的议案中建议,政府应加大投入,引进高科技手段辅助电动自行车监管,从而提升我国城市道路交通秩序。

洪波表示,近年来,由于绿色、便捷的特点以及快递、送餐等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我国大部分城市市民出行和相关运营企业重要的交通工具。但是,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也与日俱增,不仅影响了我国城市形象,还扰乱了城市道路交通秩序。

洪波说,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中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及销售第一大国,全国电动自行车在2017年的保有量就已达2.5亿辆,年产量3000多万辆。仅2013年至2017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致人伤亡事故5.62万起,造成8431人死亡、6.35万人受伤,引发火灾1万余起,致死233人,较大以上火灾34起,致死142人。此外,电动自行车监管存在盲区。根据目前国家政策和规定,对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标准的消费者,亦无需强制到有关部门备案登记,交通管理部门难以掌握全面信息。长期以来,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这一庞大的交通违法群体一直游离于交通法规的有效监管之外,给公共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已成为城市治理的难点及痛点问题。

为此,洪波提出下四点建议:

一、制定全国电动自行车登记、注销和使用年限的管理办法。交通部门可以参照机动车相关管理规定,并结合最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制定全国电动自行车的登记、注销和使用年限等的管理办法,制定针对电动自行车的统一标准(或标识)的电子车牌。对存量合标车强制更换统一标识的电子车牌,所需资金由政府出资,车主免费安装;禁止超标、质量低劣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各级市、县政府可制定政策,积极稳妥地实施淘汰报废,通过财政奖补回收报废、道路交通限行以及鼓励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等措施,引导不符合标准电动自行车逐步退出;对新增车辆强制带电子车牌销售,切断违法电动自行车流入源头。

二、通过高科技手段辅助电动自行车监管。各级政府应加大投入,引入人工智能和物联网技术,建立一套针对电动车管理的电子警察系统。目前,上海市已试点通过高精度物联网侦测基站、信标站、非机动车专用电子车牌及非机动车交管大数据分析平台等组成的“非机动车物联网智能管控系统”,对逆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闯入禁行区域等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违章等行为进行准确判定和轨迹记录。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上海市的先进经验,依托高科技手段辅助进行电动自行车的监管,可更有效地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监管,降低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同时,也可大幅降低管理成本。

三、将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纳入信用体系予以监管。探索建立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制度,借鉴现有机动车违章处罚和上海“非机动车物联网智能管控系统”管理模式,对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通过非机动车管控平台采集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交通违法失信信息,推送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违规失信行为与个人征信挂钩,这种处罚方式不仅增加了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的违法成本,也加大了对其约束力度,进一步提升文明交通程度。

四、鼓励各地发展公共交通,加大公共交通建设财政投入。加快我国公共交通建设,完善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出行网络覆盖,减少我国城市市民对电动自行车的依赖性,逐步实现公共交通工具替代电动自行车,从而缓解交通拥堵现象,提高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出行效率,优化交通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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