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伟国:既要发展生态文明建设 也要保障林农合法权益和收益

于伟国:既要发展生态文明建设 也要保障林农合法权益和收益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19-07-19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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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伟国在发布会上答记者问 胡美东摄

中国日报北京7月19日电(记者 胡美东)7月19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坚定不移推动绿色发展的福建实践——加快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的新福建”主题新闻发布会。中共福建省委书记、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于伟国就香港紫荆杂志记者提问的福建将如何破解林农矛盾,真正实现绿色惠民进行了解答。于伟国说,在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程中,这是福建遇到的一个难题。众所周知,集体林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这三权分开之后出现一个情况,林农分到的是商品林,从大方面讲,是可以按照砍伐的有关周期规定砍伐的。随着这些年生态文明建设事业的发展,许多地方的一些重要地段、重要区域要转化为生态林,但这个林是集体林权,有的已经农户承包了。如果简单地把商品林转化为生态林、公益林,可以说是剥夺了林农的合法权益和收益。

对于如何破解该难题,于伟国说,福建这些年在实践中探索了一条目前看可行的路子,就是两个字“赎买”。用赎买的办法,赎买林农的商品林,然后转化为生态林,以政府赎买为主,同时筹集社会资金来赎买。有三种具体的模式和做法:

一是“赎买+生态补助”的模式。就是按照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办法,每年给原来商品林的这些林农们一定的补偿金,年年给。这样政府有能力承担,因为不是一次性赎买,一次性赎买老实讲目前没有财力。这样既弥补了林农的经济损失,也加快了商品林转化为生态林的进度。

二是“赎买+合作经营”的模式。把赎买的资金转化为林业合作社的发展资本,不直接给到一家一户,或者给了一家一户之后,他们再组织林业合作社,作为这个合作社的资本金,把森林保护下来,通过这笔资本金,开拓新的生财门路、生产门路。

三是“赎买+改造提升”的模式。政府补贴林农改造,按商品林转化为生态林进行赎买,赎买的资金,其中一部分用于改造提升林分结构、林下结构。福建原来有很多生态效益比较低小的单树种的针叶林,需要按一定年份进行采伐、改造。同时林农要负责按照新林分、林下结构要求、改造要求补种新树种。这个树种的生态效益会更高,比原来的单树种针叶林生态效益更好。这样政府补贴、林农改造,生态效益更好,这片森林的长期综合效益也更好,价值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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