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和闽台职业教育融合发展

福建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和闽台职业教育融合发展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19-07-25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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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福州7月25日电 7月25日,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和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福建省教育厅厅长林和平出席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情况。

据林和平介绍,《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对职业教育改革提出了全方位设想,着力解决以往职业教育存在的社会认识有偏差、技术技能人才发展渠道窄、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不平衡等问题。

《方案》指出,要开展“3+4”(中职与本科)、“3+2”(高职与本科)贯通培养试点,扩大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规模,为打开职业教育上升渠道提供了顶层设计。

《方案》指出,福建全省安排扩招计划超过5.3万名。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单列招生计划。

对于报考群体关心的考试录取问题,将实行分类管理。对于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福建省高职扩招专项志愿填报和考试时间安排在普通高考录取结束之后,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文化考试实行全省统考,职业技能考试由所填报的高职院校负责组织。而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和往届其他人员,测试由高职院校具体组织实施,将依据技术技能专业人才培养要求,针对不同群体考生特点,分类确定录取标准。

此外,未来福建省职业教育学生的评价标准和方式也将发生改变,不再唯学历。今后将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其中“1”是学历证书,也就是中职、高职或者本科,而“X”则是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鼓励高职院校学生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登记证书。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已积累的学习成果(含技术技能),探索通过水平测试等方式进行学历教育学分认定。

为让扩招学生安心学习,福建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在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上下功夫。其中除落实公办高职院校年人均1.2万元生均拨款,还加大政府购买教育服务力度,对承担扩招任务的民办高职院校给予奖补。

在学生资助上,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学费资助按每生每年不低于4000元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此外,还将对扩招群体中有特殊困难学生给予适当资助。

方案还提出,将按照“社会急需、适合成人、易于就业原则”,重点布局在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的专业,确保高职扩招学生就业前景。

林和平说,福建将服务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深化闽台职业教育合作,鼓励两岸高校联合培养产业型人才;服务“一带一路”倡议,鼓励职业院校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建海外培养培训基地。

福建省还将加大台湾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引进力度,开展“校校企”合作,合作创办职业院校、共建二级学院、成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联合设立专业、联合培养产业人才。同时,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学科技能竞赛等面向台湾地区学生开放。支持在闽的台湾优秀教师申报“闽江学者奖励计划”。

在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方面。林和平指出,福建省将推动与职业教育先进国家的交流合作,鼓励职业院校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支持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建设,引进国际职业教育标准和一流课程资源,建好中德(福建)教育发展与合作中心。

此外,福建省将进一步増强职业教育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能力,吸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学生来闽留学,在沿线国家建设海外职业教育培养培训基地,面向当地员工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和学历职业教育。到2022年,建成15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5个海外职业教育培养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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