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发布疫情期间个人与企业诚信十戒

闽侯发布疫情期间个人与企业诚信十戒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0-02-11 19:19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中国日报福州2月11日电 近日,福建闽侯县发布疫情期间个人与企业诚信十戒。

个人诚信十戒包括隐瞒、不主动报告武汉、湖北、温州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的行为;隐瞒、不主动报告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的行为;隐瞒、不主动报告发生的发热症状;不配合开展医学观察的行为;居家隔离期间随意串门;组织或参与聚集性活动的行为;不配合现场执法人员要求接受检查(调查)的行为;制造传播谣言、利用疫情进行诈骗的行为;在公共场合不佩戴口罩且不听劝阻的的行为;其他应列入黑名单的不诚信行为。

企业诚信十戒包括企业未履行主体责任,隐瞒、缓报、谎报重点关注人员的行为,重点关注人员包含患者、与患者密切接触者、其他需要开展隔离(医学观察)等人员;企业未履行主体责任,未严格遵守省市县延迟复工规定、未科学做好复工准备、未提前申请复工,擅自复工的行为;企业未履行主体责任,组织聚会聚集或提供场所的行为;基层卫生所、医药零售商店未报告发热病例、发热药品购买人员情况的行为;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行为;夸大功效虚假宣传、推销商品的行为;截留防控物资、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的行为;以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疫情的用品等名义,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其他应列入黑名单的不诚信行为。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