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退回企业医保缴费6亿余元,惠及近30万家企业

福建省退回企业医保缴费6亿余元,惠及近30万家企业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0-04-01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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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福州4月1日电(记者 胡美东)4月1日下午,福建省举行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第十七场新闻发布会,福建省医保局副局长梁步腾表示,疫情期间,福建省已批量退回企业医保缴费6亿零566万元,惠及292874家企业。

梁步腾表示,福建省医保局主动办理医保退费,对企业单位已经缴交的2月份保费,由当地医保经办部门和厦门市税务局直接批量退回减征部分保费,企业单位无需提交申请及报送相关资料。

梁步腾说,对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在减征缴费的基础上叠加缓缴政策,可向当地医保部门(厦门市为税务部门)申请缓缴,缓缴期限不超过疫情解除后3个月,缓缴期间不影响参保职工医保待遇,暂不划拨个人账户,缓缴期间不收滞纳金。

据梁步腾介绍,截至3月20日,福建省已有7081家中小企业提出缓缴申请,缓缴金额9462万元。

在保费减征方面,梁步腾表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除莆田市降至5%外,其余地市降至4%;生育保险费率除厦门市外,其余降至0.35%;减征期限除南平市减征3个月外,其余减征期为5个月,预计全省企业单位可减轻缴费32亿元。

梁步腾指出,在减征缓缴期间,企业单位应继续履行好职工医保缴费和代扣代缴个人缴费义务,医保部门应做好个人权益记录,使参保职工医保待遇不降低、个人权益不受影响,缓缴企业参保职工的个人账户待企业补缴后一次性补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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