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消防安全隐患“零容忍” 14名涉事业主被拘留

安溪:消防安全隐患“零容忍” 14名涉事业主被拘留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0-08-17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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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公安局湖头派出所民警深入加油站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安溪县公安局 供图)

中国日报福州8月17日电 “经过民警的耐心教育,我明白了这是我的责任,一想到这些消防安全隐患,想想就后怕,我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安溪县凤城镇居民殷女士面对采访,留下了悔恨的泪水。据民警介绍,该女士未经有关部门许可,私自把自建房改成旅馆,并且未按要求设置两个合格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被公安机关查获。公安机关依法对殷女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追缴违法所得,并取缔其经营的旅馆。

据悉,自晋江陈埭“8·8”火灾事故以来,安溪县吸取事故教训,坚持生命至上,狠抓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违反消防法规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尤其是针对生产经营场所未设置两个合格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双通道),或虽设置两个安全通道但长期锁闭或不通畅,经督促拒不整改仍冒险作业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行政拘留处罚。通过一系列举措,架起依法治理的“高压线”,压紧严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守住消防安全的底线和红线。

截至目前,全县共出动1100余人次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发现违反消防法规且无“双通道”的群租房5家; “三合一”场所4家;存在堵塞消防通道的生产经营场所5家。在这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中,公安机关查获相关案件14起,依法对14名涉事企业业主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场所犹如一颗“定时炸弹”,时刻威胁着广大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安溪以“史上最严”的“六个一律”硬核措施推进消防安全整治。对于查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强化震慑作用,真正落实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促使企业主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强化督导问责问效,成立24个县直挂钩督导单位,各挂钩乡镇的县领导深入一线,采取“四不两直”的形式,实地检查小作坊、小加工厂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安溪县应急局局长柯荣钦表示,消防安全无小事,处罚并不是最终目的,希望通过这些反面案例能让更多的人更加警觉和重视,切实做到防患未然,将消防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用好“六个一律”措施,以“督+导”方式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带电、长牙”刚性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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