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福州1月14日电(记者 胡美东) 在近日召开的福建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福建省人大代表、民建福建省委法制委员会名誉主任、福建谨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立新建议,应加强福建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陈立新表示,“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层出不穷的各类食品安全问题不仅会侵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引发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忧虑和恐慌,威胁社会的和谐与安定,还会降低政府的公信力,严重影响国家形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立法形式确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分段监管体制,其中,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上承生产环节,下连消费环节,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存在许多问题亟待改进。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月10日发布了2022年省局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其在全省范围内共监督抽检33大类食品3216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1199批次,不合格样品961批次,总体合格率97.01%。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微生物污染问题(占25.6%);二是有机物污染问题占(24.7%);三是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占21.9%);四是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占10.9%);五是重金属污染问题(占10.8%);六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占5.6%)。食品安全问题仍任重道远。
针对福建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陈立新提出了七点建议:
一是强化地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力量。福建省应当整合监管职能机构、监管队伍和技术资源,吸纳更多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地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地市监管执法人员培训,提高地市监管水平。
二是完善地市食品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科学设置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形成职责分工明确、工作协调有序的检测体制和机制。适当增加地市检验检测投入,提高地市检测水平和能力。提高地市企业自我检测能力,从源头上保证食品的安全。
三是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机制。加大对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和公众科普的投入,在市场监管部门设立专业风险交流机构,重视人才培养和能力建设,建立风险交流平台,由地市政府主动与企业、消费者、专家及媒体就有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充分交流,了解各方观点及顾虑,以便快速、准确、全面的化解食品安全风险。
四是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平台。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建立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平台。基层监管部门应通过平台实时更新辖区内食品安全信息,上级可以实时监督下级工作落实情况,督查机构可以实时督查。遇有食品安全问题时,通过平台及时、准确、专业的发布食品安全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防止虚假信息造成社会恐慌。同时消费者可在该平台发起投诉。
五是完善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要明确有奖举报范围、奖金标准,统一举报电话,举报受理部门接到举报后要及时记录在案,形成专门案宗。对举报内容涉及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组织核实查处,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要及时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防止出现受而不理、有案不移以及敷衍推诿等现象。明确专门部门负责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的审定、奖金管理、发放、信息披露等日常工作。负责举报调查处理的部门在查处工作完成后,要对举报事实、奖励条件和标准予以认定,提出奖励意见,经奖励资金管理部门审定后向举报人及时兑现奖励。
六是加强对商超食品安全的监管。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终端经营单位的检查,切实消除进口冷链食品风险隐患。要求超市与入市经销商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协议。要求食品超市自我承诺,增强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海报或通过店堂显示屏公示自我承诺内容,加大自我承诺展示力度。鼓励市场与食品生产基地、食品加工厂“场地挂钩”、“场厂挂钩”,建立直供关系。
七是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地市政府官员及一线执法人员、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行业协会、消费者以及新闻媒体分别进行有针对性培训,使各群体都能够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基本科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