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潘越:建议促进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潘越:建议促进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4-03-09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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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北京3月9日电(记者胡美东/郑心彤) 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大学金融系教授潘越在今年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建议促进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

潘越指出,在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的背景下,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数字服务为核心、数字订购与交付为主要特征的数字贸易成为推动全球化的重要力量,也正在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我国数字贸易发展迅猛,已成为全球数字贸易发展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并已经积累了诸多优势。其一,在数字贸易领域的供给规模大、增速快。根据《数字贸易发展与合作报告2023》,2022年我国数字服务进出口总值增速在规模前10国家中排名第3。其二,数字技术积累丰富,根据《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专利统计分析报告(2023)》,截至2022年底,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有效量为160.0万件,同比增长20.3%。其三,数字化服务范围广。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国,数字动漫、数字游戏、网络视听等产业的国际市场影响力不断增强。

但与此同时,潘越认为,从当前来看,我国数字贸易发展面临以下两大挑战:

一是从国内视角看,存在关键核心技术短板明显、数字经济制度建设有待健全两方面的挑战。在核心技术方面,目前,我国的数字贸易以数字技术应用为主,关键核心技术(例如高端芯片、工业软件、制造设备等方面)依然被少数发达国家所掌控,“卡脖子”难题有待破解,这将从底层技术逻辑层面威胁我国数字贸易乃至数字经济安全。在制度建设方面,现阶段我国数字贸易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明显落后于实践。数据是数字贸易的基础与核心,然而我国在数据要素的权利属性、交易规则和隐私保护等方面的相关法律建设存在不足,难以有效保障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这些不足限制了数字经济的红利释放,不利于构建数字贸易领域的创新生态。

二是从国际视野看,存在数字贸易治理领域话语权较弱、数字贸易广度深度受限两方面的难题。全球范围内,数字经济规则、标准主要掌握在美国等少数发达国家手中,我国在数字经济的全球化竞争中缺少充分的话语权,存在被少数发达国家利用数字规则或标准限制数字贸易发展的潜在风险。在数字贸易广度和深度方面,受数字贸易壁垒制约,我国数字贸易广度和深度受限。数字经济作为未来全球经济博弈的主战场,各国在深入合作方面有所保留,在数据权利保护或数据自由流动等方面的贸易规则也尚未达成共识。受上述影响,当前我国数字贸易发展以贸易方式的数字化(例如数字订购、数字交付和数字结算)为主,贸易对象数字化(例如数字产品、数字技术的贸易和合作开发)发展相对缓慢。

针对当前我国数字贸易发展面临的难题,潘越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解决:

首先,全力支持数字经济底层技术研发,打造开放包容、安全稳定、高附加值的数字贸易产业链。在数字贸易时代,我国应重点布局数字经济底层技术研发,降低对国外关键核心技术的依赖程度,在保障产业安全的同时,避免我国数字贸易走向以低端数字服务为主的老路。一是教育部门加大对全球数字经济领军人才引进的支持力度和构建本土数字化人才培养体系的投入力度。二是联合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等部门,加大对数字领域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的扶持力度,以点带面、以面谋全局。

其次,重点加强数字贸易顶层设计,推动数字法制体系与国际接轨。一是针对数据产权问题,立法部门加速推进数字权益保护、交易规则、流通体系、安全监管和隐私保护等法律法规制定,搭建公正、公平、公开的数据要素市场规则。二是立法部门要加强我国与其他主要国家在法制体系建设方面的交流合作,在数字贸易法制体系设计方面寻求共识,减少数字贸易往来中的制度性摩擦成本,进一步释放数字贸易潜力。

再次,主动参与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持续提高我国在数字贸易领域的话语权。当前,以美国为代表的主要经济体正通过区域贸易协定、国际多边框架积极推动数字贸易规则新体系的制定和完善。一方面,商务部要主动寻求与主要经济体共建数字贸易规则,积极开展谈判工作和推动数字领域制度型开放,为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贸易协定作充分准备;另一方面,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与沿线国家加速推进以中国为主导、以开放包容为共识、以合作共赢为目标的区域性数字贸易规则制定,携手更多深度合作国家共同推动数字经济可持续发展。

最后,持续增强我国与各国官方、民间的对话交流,扩展和深化在数字领域的合作范畴。一是在官方层面,由国务院统筹,商务部积极探索国家间的政府对话机制,常态化举办数字贸易博览会,深化数字贸易领域的生产合作、产业协同,持续降低数字贸易的交易成本。二是在民间层面,商务部、全国工商联等多部门联合,支持和推动数字经济领域的行业协会与其他国家行业协会的交流合作,为数字技术、数字文化内容等流动创造条件,合力营造开放、包容、平衡、互惠、可持续的数字经济发展格局。

【责任编辑:韩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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