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学者对谈:从《开罗宣言》看一个中国原则

张海鹏教授联系“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明确指出决议中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在联合国的唯一合法代表”,证明“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具有国际法效力。

两岸学者对谈:从《开罗宣言》看一个中国原则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05-26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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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学者面对面”活动现场(钟宛余 摄)

中国日报福州5月26日电(记者 胡美东 张怡|钟宛余)5月25日上午,“两岸学者面对面”活动第十三场在厦门大学举办,主题为“从《开罗宣言》看一个中国原则”。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张海鹏、台湾统一联盟党主席戚嘉林两位学者梳理了《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等一系列文件的历史脉络,论证了一个中国原则是历史上长期以来的,具有国际法效力的。

张海鹏教授联系“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明确指出决议中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在联合国的唯一合法代表”,证明“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具有国际法效力。

张海鹏教授在对谈中指出,“自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政府发表了多次的声明谈话都强调台湾是中国省市里头的一部分,台湾是中国一个省。”国内法对于一个中国的立场和原则同样是坚定不移的。

戚嘉林教授在对谈过程中展示了日军在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的相关史料照片,其中包括台湾日本北台海军航空队新高派遣队普通器械呈缴清册,上面明确标注日军的呈缴对象为“中国空军第二十二地区司令”,这清楚表明日本承认并落实了《开罗宣言》的内容。台湾光复的历史事实证明了《开罗宣言》至高无上的位阶。

此外,戚嘉林教授介绍,郑成功收复台湾时,以“大明招讨大将军国姓”的名义与荷兰签订条约,为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在历史溯源方面提供文献支撑。

在会后采访,戚嘉林教授指出,在中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的形势下,两岸最终统一大势不会改变。

此次对谈充分证明了《开罗宣言》作为国际法文件的地位和效力,进一步强化了一个中国原则的国际法效力和历史合理性。

中华文化学院院办公室主任孙克庄、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党委书记郭锦星参加活动并致辞。中华文化学院科研部处长刘英凤、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院长李鹏、副院长张羽等两岸专家学者及厦门大学青年学生参加此次活动。

【责任编辑:邵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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