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向全省下发《关于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的指导意见》,力争用三到五年,把福建省确定的15个试点镇建成城市功能基本完善、特色鲜明、空间布局合理、治理体系健全、产业和人口吸纳能力强、以城带乡和就近就地城镇化成效显著的宜业宜居小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