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代表胡栋良:应加强文物执法、优化文物审批、保护文物安全

福建省人大代表胡栋良:应加强文物执法、优化文物审批、保护文物安全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0-01-13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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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福州1月13日电(记者 胡美东)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月11日-15日在福州召开。福建省人大代表胡栋良在会议期间表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文物保护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逐步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应加强文物执法、优化文物审批、保护文物安全。

胡栋良指出,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快和刺激了对文化品位的需求,提高了社会各方面对文物的关注度,这是高雅和低俗的交汇反映,既引起了对文物价值的认识和保护意识的增强,同时也带来了负面效应,对文物不正当的获取和破坏,导致了文物案件频发。在此背景下,不仅增大了文物保护管理的难度,也增加了文物执法的难度。

胡栋良说,文物安全是文物工作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社会十分关切。当前,全省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违法违规破坏文物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文物行政执法,特别是地方文物行政执法还面临着很多的困难和问题,文物执法与安全监管工作依然存在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文物监管与执法力量不足。目前,我省文物执法工作都是由相关文物行政部门委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行使文物市场以外的文物行政执法职责,普遍缺乏专门从事文物行政执法的人员,专业知识欠缺、执法经费不足、装备落后,日常巡查监管与执法责任难以落实。

二、文物执法队伍专业性不强。文物行政执法涉及法律法规、文物保护、文物鉴定等专业知识,案件处理过程中还涉及行刑衔接、案件移送、责任追究、问题整改等相关工作,对执法人员的能力要求相对较高。目前,我省各地尤其市、县、区普遍缺乏熟悉文物执法、高水准的法律认识及执法能力的业务骨干。

三、文物执法协同机制不明。目前,在办理文物违法案件时,一些地方还存在文物执法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同机制不够明晰的情况,而构建有效的协同执法机制是文物保护的重要保障。这不仅与文物及文化事业的发展息息相关,同时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政府密切相关,依法管理文物意义重大。

四、文物保护与规划建设矛盾加深。随着现代城市的快速扩张,文物保护与规划建设之间的矛盾逐渐加深。如何做好城市建设过程中的文物保护,促进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全面推进成为重中之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地方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文旅文物发〔2019〕52号)文件精神,以完善执法机构和制度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夯实文物行政执法基础,加强福建省文物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文物执法能力,切实保护文物安全,胡栋良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一、完善队伍建设。加强省、市、县(区)文物执法队伍建设,明确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文物执法工作,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强化文物监管力量,加大文物行政执法力度,充实文物行政执法队伍,从编制配置上给予保障。承担文物执法职能的综合执法机构要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基层文物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健全末端守护机制。

二、提高专业水平。加强对文物监管和执法力量业务骨干的培训,健全培训机制,交流执法经验,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针对新的文物违法行为特点,研发并配备更为有效的文物行政执法装备,不断提高文物行政执法水平和科学技术水平。

三、组织形成合力。建立完善文物、城乡建设、规划、公安、城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联合处置文物行政违法突发事件。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落实文物违法案件移送、涉案文物移交等制度。完善文物行政执法监控平台建设,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文物安全保护与现代科技融合创新。

四、优化文物审批。在城镇化速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日益增多的环境下,应对目前在规划建设中所遇到的文物保护审批程序进行梳理,做好审批工作保障,理清职责权限,明确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依托现有的“多规合一”信息平台,推进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规划等相关部门与文物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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