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文明办获悉,今年以来,省委文明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文明办主任会议和全省宣传部长会议部署,结合实施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坚持守正创新、问题导向、系统观念,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推动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精心筹备全国“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工作会议40周年系列活动。多次赴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汇报请示工作筹备情况,并到三明市开展筹备情况工作调研,加大对三明市精神文明建设展览馆修缮提升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加强对“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开展近40年经验做法的总结,并在福建日报进行宣传报道,为认真做好系列活动提供理论准备、舆论准备、实践准备。
二是实施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创建工程。制定实施方案,印发《关于确立首批省级“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创建试点县(市、区)”的通知》,确定福清市、海沧区等10个首批试点县(市、区)并推动开展试点工作。制定城乡“同测同考”试点方案,建立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同测同考”机制,开展省级及以上文明村镇实地创建工作培训18场次,同时将村镇测评成绩在文明城市测评中的分值比重适度提高。召开“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研讨会暨“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创建”工作推进会,总结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实效,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三是开展第二批“星级文明集市”创建活动。推动各地在首批创建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联合省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命名15个“五星级文明集市”,资助经费70万元,着力通过“星级文明集市”示范带动周边农贸市场提质升档,以集市创建成效推动群众生活品质持续改善。
四是探索文明城市创建数字化建设。推进省委文明办数字智慧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技术,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深度融合,通过搭建信息化智慧化数字平台,进一步激发精神文明创建活力。
五是常态长效推动创建工作。围绕中央文明办改革改进文明城市测评工作,开展2期面向全省文明办系统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专题辅导,并组织创建力量赴全国文明城市和县级提名城市开展8场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专题培训讲座和10次的实地调研督查反馈,进一步提升各地常态化创建水平。开展全国文明城市调研和模拟测评,联合有关部门对9个设区市开展全国文明城市模拟测评,并进行全省通报,推动各地抓紧认真梳理存在问题、总结经验做法、破解创建难点,以点带面促进全域创建上取得积极成效。将文明单位创建纳入省直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常态化开放省级及以上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动态工作上传系统,同时在《2023年度福建省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中明确“文明创建”部分考核办法,推动各系统各单位将文明创建与单位业务一并部署推动,提升创建动能。
(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 编辑:胡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