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代表陈立新:应推动破产处置省级层面府院联动机制涉税、涉市场监管等事项办理

福建省人大代表陈立新:应推动破产处置省级层面府院联动机制涉税、涉市场监管等事项办理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4-01-26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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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召开的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福建省人大代表、民建福建省委法制委员会名誉主任、福建谨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立新提出关于推动破产处置省级层面府院联动机制涉税、涉市场监管等事项办理的建议。

陈立新表示,营商环境是一个城市的软实力,决定着一个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办理破产”是营商环境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随着破产审判机制的不断畅通、市场主体破产法治意识逐渐增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数量将大幅增长。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实质化运行,能够有效解决企业破产处置相关难题。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中的税收优惠、信用修复等关键性问题所涉及的金融监管、海关、税收等部门都属于垂直管理,审批权多在省级机构,破产援助资金等涉财事项,也需要省级层面授权。

陈立新指出,目前主要问题在于:从破产审判实践来看,破产企业处置与税务、市场监管、金融机构、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联动不足,是制约破产案件良性推进的难点和堵点。在认识不统一和信息不畅通的情况下,政府相关部门往往对府院联动和沟通机制的建立缺乏自觉性和主动性。涉税事务中,税收优惠政策对破产重整企业供给不足、质量不高,提高了破产成本,税收债权认定上的争议阻碍了破产程序顺利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破产清算企业注销、重整和解企业股权变更登记、对破产企业持有股权的解封等程序繁琐,也将导致破产企业退出市场通道不畅通。

因此,福建省需要转变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分批分步骤,以破产事务主要涉及的税务、市场监管等有关单位为突破口,打通“办理破产”堵点难点,以点带面,逐步推进与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联动,最终推动省级层面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建立。

为此,陈立新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是由福建省政府和省高院牵头,主导推动省级层面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压实主体责任,由破产事务所涉单位与法院主动对接解决破产中的行政处置事项。可通过签署实施意见、备忘录等方式,开展“点对点”实质联动,协同推进,合力优化破产处置工作,力争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协调破产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协调解决破产处置中的有关问题。结合营商环境考核“办理破产”指标项下府院联动指标的相关要求,切实发挥各单位在“办理破产”的主体作用。

二是由福建省级税务机关研究制定和落实破产涉税处置相关政策,保障破产企业必要发票供应,依法核销破产企业欠缴税款,便利税务注销,支持企业纳税信用修复,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完善便利查询、涉税事项办理。

三是由福建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指导全省登记机关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为破产管理人提供查询便利和协助办理解除保全事宜,指导落实涉及破产处置市场主体登记相关工作,依法依规调整对破产重整企业的限制和惩戒措施。

(中国日报社福建记者站 记者 胡美东|郑心彤)

 

【责任编辑:舒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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