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担当--漳平市检察院以法治思维助力流域治理

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担当--漳平市检察院以法治思维助力流域治理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4-02-29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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俯瞰漳平境内九龙江流域,山光水色共交融,成群的白鹭从河面飞过,偶有鱼儿不时冒出泛起层层涟漪,两岸栈道传来声声欢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画卷徐徐展开。这幅高颜值画卷离不开漳平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和法治支撑。

近年来,漳平市检察院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创建“紫金花”生态治理品牌,灵活采取创新机制、专项行动、公益诉讼等方式,汇聚各方力量,一体推进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漳平高质量发展。

“双跨”协作护盈盈碧水向东流

九龙江是福建第二大河流,部分支流在漳平汇流,与龙岩新罗、泉州永春、三明大田、三明永安均有水脉相连。如何统筹做好九龙江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治水管水工作,成为流域治理检察监督的难点。

2018年5月,漳平市检察院联合永春县检察院、大田检察院携手打造跨行政区划、跨部门的生态保护新格局,在全省率先建立跨区域“三江”水资源生态保护协作机制。漳平市象湖镇长塔村与永春县一都镇的交界地带存有一家无证违规、散乱污造纸厂,废水污水直排河道。该厂横跨两地,因权属不明、行政监督职责交叉,成了生态环境治理的“真空地带”。漳平市检察院联合永春县检察院,携手河长办、勘界办、林业、环保、国土等部门,进行现场勘界调查,明晰管辖权,在两地检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下,位于交界地带的造纸厂在一个月内拆除。

为了动员更多力量参与流域生态保护,漳平市检察院不断扩大“朋友圈”,加强与三明永安、龙岩新罗两地协作。5年来,该院连续移送交界地带污染环境线索7条,促成相关部门拆除“散乱污”企业2家、升级改造环保设施企业3家,1家企业负责人因污染环境罪获刑,1家采砂场被行政处罚1万余元。

“生态修复”为延绵群山披绿衣

乘车顺着漳平市西园镇九龙江河畔一路向西,一块光秃秃的山场映入眼帘,被人非法填平的13亩地,如今修建一条引水渠,水渠两边陆续种上草籽和树苗,这片秃地再次焕发生机,稀疏绿意点点。近日漳平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再次回到该山场,实地查看被非法占用林地补植复绿的情况。

2023年8月,西园镇某山场林地被非法占用的线索移送至漳平市检察院审理,而该案的办理和派驻林长办检察联络室一次日常工作有着密切关系。2023年4月,漳平市检察院在林业局了解到邓某某可能存在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线索,有关部门因所占用面积不明确没有及时移送。该院及时向林业部门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推动此案依法审查。经查证,2021年8月至11月期间,邓某某在未办理林业用地使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雇请工人到漳平市西园镇某山场砌挡墙、整平台,共非法占用林地面积为13余亩,部分为生态公益林。2023年10月9日,该院以邓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向漳平市法院起诉,法院判处邓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判令邓某某赔偿生态公益林林地的原地修复费用7.9万余元、赔偿从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损失16.2万余元。

据了解,漳平市检察院始终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坚持惩治破坏与修复生态并重,让当事人从环境破坏者变为生态修复者。2022年以来,该院共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52件68人,生态碳汇案件5件,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发挥公益诉讼检察作用,督促相关部门补植复绿83亩,有效促进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功能恢复。

大气整治还万里晴空一片蓝

自中央提出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战役以来,漳平市检察院深入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增强生态环境法治保护,助力大气污染防治,5年来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5件。

2023年3月,群众反映漳平市城区周边存在夜间空气恶臭问题,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排查出恶臭味来自某社区暗坑深山腹地处一非法危废加工点。漳平市检察院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针对该案涉案人员广、时间持续长、区域跨度大、焚烧危废物量大等特点,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实地察看现场,协同公安、环保等部门妥善处理这起污染环境案件。被告人苏某华等7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千元至3万元不等,同时判决要求7名被告支付无害化处理涉案危险废物产生的各项费用13万余元。

久久为功,善作善成。漳平市检察院树牢系统观念,推动构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经持续严惩,漳平市生态刑事犯罪总体呈下降趋势,2023年比2019年下降22.86%。此外,该院以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广泛传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李晓都 凌丽蓉|中国日报社福建记者站 编辑 胡美东)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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