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全国人大代表,民建福建省委副主委、厦门大学会计系教授黄世忠提出关于加大制药企业销售费用稽查力度,从源头治理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的建议。
黄世忠表示,根据万得(Wind)数据显示,2022年度我国247家制药类上市公司(其中西药类上市公司169家,中药类上市公司78家)的销售费用高达1974.42亿元,占8954.93亿元营业收入的比例高达22.05%,在各行业中名列榜首,而研发费用只有660.98亿元,仅占营业收入总额的7.38%,只相当于美国辉瑞制药公司114.28亿美元(按2022年平均汇率折算约为人民币768.66亿元)的86%。
我国制药企业这种“一高一低”(销售费用占比高、研发费用占比低)现象由来已久,不仅蕴含着药品回扣、“带金销售”和不正当竞争等沉疴痼疾,造成药价虚高,加重患者负担,而且滋生了大量行贿和受贿等腐败问题,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可以看到不少制药类企业卷入行贿受贿案件中,一些制药企业甚至存在通过虚开发票虚构销售费用进行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为此,黄世忠建议:
一是将制药企业的销售费用作为财会监督的重点对象,对销售费用严加监管,打击不正当市场竞争,净化医药行业的营商环境;
二是切实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水平,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创新创造的激励机制,鼓励制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度,推动制药企业从营销驱动型的低端发展模式向创新驱动型的高端发展模式转变;
三是加大对制药企业销售费用合规性的稽查力度,从源头上治理医药领域的腐败问题,并将稽查过程中发现的相关线索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
四是加大对制药企业销售费用真实性的稽查力度,严肃查处通过虚构销售费用进行偷税漏税的违法现象,从财务上遏制税基侵蚀行为。
(中国日报社福建记者站 记者 胡美东|郑心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