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药监局发布实施药品安全“四清”专项行动

福建省药监局发布实施药品安全“四清”专项行动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4-04-11 17:21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4月11日上午,福建省药监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在全省实施药品安全“清源、清责、清网、清规”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四清”专项行动)有关情况,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挺华在会上重点介绍了省药监局关于实施“四清”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各界通报了2023年全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及成效。

据林挺华介绍,2023年以来,省药监局在全省持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综合运用现场检查、风险会商、隐患排查、网络监测、检验检测、监测评价、投诉举报、稽查执法等手段,有效防范各类药品安全风险,有力打击各类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全省共检查相关企业(单位)5.2万家次,监测网络经营主体32万家次,完成产品抽验9391批次,收集不良反应/事件报告8.2万份,查办案件2941件,罚没款1.09亿元、比增33.42%,入选全国典型案例数量居全国第一,查办制售“活络油”假药案入选全国法院典型案例;省药监局5项工作在全国作经验交流,13项工作得到国家药监局通报表扬,获评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工作先进单位”、全国“药品领域案件查办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全国“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福建省在全国依法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情况考核评价结果中获评A级(最高级),全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今年,省药监局在全省实施药品安全“四清”专项行动,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提升”三个阶段,预计在11月底前完成。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效,省药监局专门成立了“四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下设5个行动组,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行动的开展。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临床试验管理不规范、研发不充分等问题,在药械注册临床试验环节组织开展“清源”行动,确保研发试验数据真实可靠、可追溯;针对省内跨市、国内跨省(多点)委托生产逐渐增多,委托方与被委托方质量责任不清、已产生或极易产生产品质量问题,在“两品一械”委托生产环节组织开展“清责”行动,推动实现委托生产责任明晰、标准统一、生产合规;针对网络销售新业态乱象丛生、问题突出、发案率高且数额大、隐蔽性和即时性强带来监管困难的问题,在“两品一械”网络销售环节组织开展“清网”行动,切实规范网络经营行为、净化网络销售市场;针对使用领域质量监管相对薄弱的问题,在医疗机构药械使用环节组织开展“清规”行动,不断强化医疗机构药品安全责任意识、规范药械质量管理。

林挺华表示,通过实施“四清”专项行动,将持续深化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解决当前药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度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推进药品从研发注册环节到生产经营环节到使用环节的全链条、穿透式监管,进一步厘清和规范药品安全市场秩序,推动全省药品领域实现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

(中国日报社福建记者站 记者 胡美东)

【责任编辑:蔡东海】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