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福建省药监局结合2024年“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全省药品质量抽检情况。
发布会介绍,2023年以来,省药监局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以及国家药监局药品上市后监管工作部署,着力构建科学高效、规范严谨的药品质量抽检工作体系,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持续加大抽检力度。
为保障药品质量安全,2023年,省药监局制定了《省级药品抽检工作计划》,以问题导向与风险防控为原则,结合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要求和地方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组织全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药品检验机构深入开展药品质量抽检,全省共计完成省级药品抽检1156个品种6829批次,检出不符合规定药品13批次,总体合格率99.81%,药品质量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
在抽检品种上,共覆盖化学药4013批次、中成药1940批次、中药饮片876批次,其中属于国家基本药物2919批次,集采中选品种208批次,疫情防控药品643批次,妇女儿童用药307批次,医疗机构制剂99批次。
在抽检对象上,共覆盖药品生产企业68家、经营企业788家、医疗机构331家,其中在生产企业抽样662批次、连锁药店总部抽样342批次、零售药店抽样2979批次、批发企业抽样1021批次、医疗机构及个人诊所抽样1825批次。
针对抽检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涉事企业所在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均已第一时间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对企业的违规行为依法组织查处,督促查找原因并进行整改。同时,省药监局通过政务网站向社会依法公开抽检发现的不符合规定药品信息。2023年共计发布省级药品抽检质量通告4期,对不符合规定药品信息及涉事企业做到100%公开。
2024年以来,结合深化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和“四清”专项行动安排,省药监局持续强抽检机制建设,建立省市药品抽检协同管理模式,加强跨层级抽检工作统筹;修订《福建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药品抽检核查处置工作程序》,完善抽检制度体系设计;探索对网售药品开展线上买样抽检,创新网络抽检工作新机制;多措并举推动药品抽检在识别和预警风险、惩治违法犯罪方面持续发挥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作用。截止目前,全省已完成药品抽样5317批次,检验工作正在进行中。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围绕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与潜在风险,进一步强化药品抽检工作机制与检验能力建设,持续提升药品抽检覆盖面与靶向性,有效预警和防控药品质量安全风险,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规定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中国日报社福建记者站 编辑:胡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