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船舶自主航行技术标准国际研讨会在福州召开。本次研讨会以“技术标准——促进全球MASS应用与发展的关键”为主题,来自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以及中国、挪威、意大利、埃及、日本等多个国家的专家汇聚一堂,共话船舶自主航行技术标准发展。
会上,中国航海学会理事长、武汉理工大学教授严新平,国际航联高级副主席萨尔瓦托雷·加廖内,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鲁伟群,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中岱出席研讨会并致辞。
国际航联主席、中国航海学会副理事长张宝晨主持研讨会致辞环节并作主题演讲。中国航海学会常务副理事长李世新主持主题演讲环节。
当前,全球航运智能化加速演进,水面自主船舶(MASS)正从试验示范阶段迈向商业化应用。随着国际海事组织MASS相关规则逐步生效,行业对相关技术术语标准的需求愈发迫切。为响应行业诉求,国际航联启动自主航行技术术语标准编制工作,本次研讨会围绕该项标准制定展开研讨交流。
MASS规则实施 技术标准仍待统一
严新平表示,船舶自主航行是智能航运发展的重要方向,标准技术是促进全球水面自主船舶研发、应用与运营安全的关键。本次会议围绕术语、标准、监管和商业化应用等议题深入交流,正当其时。中国航海学会愿秉持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态度,与国际航联等国际组织及各国同行在技术研讨、标准研制、人才培养、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强交流、互学互鉴。
萨尔瓦托雷·加廖内表示,海事自主航行技术发展迅猛,但仅依靠技术本身无法实现安全可靠的规模化应用。技术标准是构建统一技术话语、明确性能指标、保障操作与认证、凝聚各方信心的关键,为此国际航联专门设立技术委员会,搭建全球领域自主航行技术协作平台。
鲁伟群表示,标准是技术创新的“风向标”,也是产业协同的“通行证”。本次研讨会集结了全球船舶自主航行领域的顶尖专家与行业精英,既有国际规则顶层设计的权威解读,也有各国技术落地与标准实践的经验分享。期待各位专家能够凝聚发展共识,共同推动船舶自主航行技术标准体系不断完善。
吴中岱表示,统一的技术标准,是自主航行跨主体协同、跨区域应用、产业化落地的基础前提,也是全球航运智能化的“共同语言”。目前,自主船舶在术语定义、测试验证等方面的标准尚不完全统一;国际海事组织正加快制定海上自主水面船舶规则,国际航联也启动了自主船舶术语标准化项目,推动标准协同对接,已成为全球业界的共同关切。
《国际航联船舶自主航行技术术语》发布
会上,国际航联技术委员会特邀专家张铎发布《国际航联船舶自主航行技术术语》。作为全球船舶自主航行领域首部系统性的术语规范,这份成果统一了行业核心概念定义,夯实了后续技术研发交流的语言基础,也标志着国际航联在推动MASS标准化、国际化发展的道路上,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关键一步。
作为国际航联首部标准,该标准旨在统一自主航行领域的概念定义,减少跨国技术交流中的歧义,为实船测试、认证检验及国际监管协同提供统一的技术表述基础。
航运业自动化技术落地应用过程中,各国科研机构、船舶企业、船级社、监管部门对新兴技术概念理解不一致;研发人员、运营方、监管人员对同一术语解读存在差异,形成沟通壁垒,影响技术文档编制、系统互联、测试验证以及合规评估工作。行业迫切需要一套覆盖技术研发、工程实践、产业协作的统一术语体系,消除概念歧义,提高协作效率,形成全球共识。为此,国际航联委托中国航海学会牵头研究编制本标准,多家成员机构共同参与。
从实船实践到船级检验 完善技术保障体系
随着IMO非强制性《国际海上自主水面船舶安全规则》(MASS Code)于2026年7月生效,如何将顶层监管框架转化为可测试、可验证、可认证的技术要求,正成为推动海上自主水面船舶发展的重要议题。
张宝晨认为,全球海上自主水面船舶技术迭代加快,实船示范和商业试运营项目不断涌现,但技术标准供给不足正成为制约产业发展的突出瓶颈。他重点分析了三个方面的标准需求:一是《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中“早、大、宽、清”等定性避让原则,仍需进一步转化为适用于自主航行算法的技术衡准;二是海上感知设备缺少适应复杂海洋环境的统一性能指标;三是自主航行系统尚缺乏可横向比较的通用量化评价标准。
IMO海安司船舶技术和GBS主任萨沙·普里斯特罗姆在演讲中介绍了非强制性MASS规则的监管框架。该规则采用目标导向、技术中立的思路,以人类监督为核心监管原则,计划2032年推动强制性版本正式生效。当前的经验积累期将为规则后续完善提供实践依据,强制性版本则将按IMO相关规划推进。
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国际标准化组织船舶与海洋技术委员会主席李彦庆介绍,该委员会智能航运分委会将对MASS规则逐章拆解,转化形成可测试、可认证的国际标准,推动监管规则与实船检验认证之间的衔接。
MTI株式会社船长、高级研究员石川七海分享了面向全自主船舶未来设计联盟的实践成果。据其介绍,日本已有4艘自主航行船舶投入商业运营,同时正在推进《自主航行船舶通用系统架构》国际标准编制,探索开放、通用的自主航行船舶系统架构。
挪威科技大学教授托莱夫·H·布赖内结合“雅拉·比尔克兰”号等项目指出,高可靠性的多源感知、冗余通信链路,以及在异常情况下保障船舶安全的最小风险条件,是海上自主水面船舶实现商业化运行的重要保障。
除系统设计与实船应用外,船级社规范也是连接技术要求与船舶检验认证的重要环节。
中国船级社上海规范研究所高级工程师贺辞结合《自主航行船舶的船级社规范要求与实践》,介绍了美国船级社、中国船级社、挪威船级社、韩国船级社及日本船级社等机构在自主船舶规范方面的进展。相关船级社正持续完善自主航行与远程控制功能的技术规范,并逐步推动规范要求与IMO MASS Code衔接,为规则实施、船舶检验认证及自主船舶商业化应用提供技术支撑。
中国海事局副局长沈浩介绍了我国智能航运发展进展。他表示,我国已逐步构建起政策、试点示范与技术标准协同推进的发展布局,深度参与IMO MASS规则制定,并稳步推进实船试点工作。他呼吁,全球各方进一步加强多边协同,利用经验积累期共享实船运行数据,弥合监管规则与产业实践之间的差距,共同构建安全、包容的全球海上自主水面船舶治理体系。
加强国际协作 推动标准体系与产业实践衔接
在互动交流环节,邀请了国际航联、国际海事组织以及中外航海相关领域专家,聚焦自主航行技术标准的最新前沿动态,共同探讨如何加快推动自主航行技术发展的相关问题。
现有规则为全球海上自主水面船舶发展建立了顶层监管框架,但配套技术细则仍需进一步完善。未来,各方还需聚焦测试验证、远程操控、人员培训等领域加强相关标准建设,并以实际运营数据支撑规则与标准的持续优化。
(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 编辑:胡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