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2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段金柱 通讯员 林宇熙)
去年以来,“能上能下”在连江县干部队伍中震动很大。
自2015年底以来,连江县结合重大项目攻坚,建立健全一线考察干部和能上能下机制,对干部能上能下动真格,先后对7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科级干部进行“下”的组织调整,或免职、或降职,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同时,对下之后坚持磨炼,在项目攻坚、脱贫攻坚等一线表现优秀的干部,适时恢复任职或提拔重用,从而形成“能上也能下”“能下还能上”的双向激励效应。
“通过推行一线考察干部机制和干部能上能下机制,连江县树立了‘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用人导向,营造了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从政风气,大大提升了干部精气神,为加快连江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连江县委书记周应忠说。
建立机制:让“能上能下”可操作
为政之要,唯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难致治。2015年7月,中央出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2015年底,连江县被列为全省试点之一。
干部能上能下,关键是下。如何让干部下得合理、下得合法、下得服气?要靠科学的制度保障。连江县着力突出动真碰硬,制定出台了“151”工作机制。
精细化是“151”机制的最大特点。“151”机制,即1个实施细则、5个配套制度(问题信息收集和研判制度、问题线索调查核实办法、提醒预警制度、跟踪管理制度、联席会议制度)、1个责任追究机制,以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为重点,明确了11种下的情况、7个下的程序与4种下的方式,切实让下具备了可操作性。
什么样的干部得下?在11条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具体情况中,连江县细化“负面清单”,列出40条“下的标准”,涵盖干部不愿为、不敢为、不善为、不能为的主要表现和突出问题,使下有章可循。
组织保障方面,建立多部门联系协调、问题信息移送沟通机制,下达责任清单,要求及时向县委报送涉及“不为”干部的问题线索,形成全方位的干部监督监测体系。
标准既定,重在落实。对某镇2名副科级干部免去现职率先在连江引起震动。2015年下半年,县里一项重点征迁工作开展以来,县委督查组发现2名副科级干部工作推诿、作风慵懒、到位率低、执行不力,多次找其谈心谈话,予以督促预警,截至当年11月底,2人所负责的工作没有明显进度。
经核实,县委组织部认定他们存在《实施细则》中“工作消极懈怠、慵懒散拖和因主观原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任务不落实”等方面的情形。结合了解2名干部一贯表现,连江县委作出对其免去现职的组织处理决定。
2015年底,经过50多天的攻坚克难,久拖未决的征迁工程,在此次序时进度中提前半个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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