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普惠创新 十亿元企业研发补助在路上

作者:游笑春 来源:东南网
2017-07-06 11: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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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发投入不足 财政资金来补助

“资金、项目、人才、技术”是企业实施技术创新的主要要素。然而,2015年,我省全社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392.93亿元,占GDP比重只有1.51%,远低于全国平均2.07%的水平,与我省的经济发展水平不相符,研发投入不足已成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短板”。

在此背景下,《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实施办法(试行)》于今年3月发布。《办法》提出:力争“十三五”期间全省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年均增幅20%以上,“补齐短板”,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按我省2015年的数据测算,2016年,我省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将增长78亿元以上。如何引导更多资金投入研发?记者注意到,财政支出正发挥撬动作用。2015年,我省财政科技支出76.6亿元,比上年增长13.6%。R&D投入增长目标,已经被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绩效考核指标。

6月公布的《办法》细则,则进一步明确了财政科技投入的分段补助政策。细则提出:对补助企业实施普惠性,从规模以上到规模以下企业,只要有开展研发活动都有机会享受“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研发补助与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挂钩,补助经费上不封顶。

企业搞研发,政府来补助。《办法》细则详细规定了可以补助的对象范围,规模以上企业是研发投入的主体,是《办法》补助的主要对象。同时,为鼓励和支持小微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将规模以下高新企业也纳入本实施办法补助范围,对已实施研发经费补助的科技小巨人、新型研发机构也一同归并。

记者了解到,《办法》细则对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采取了基础补助和增长额补助两种方式。基础补助采取分段补助标准:年研发经费1000万元以下,按5%补助;1000万~2000万元,按4%补助;超过2000万元以上,按2%补助。增长额补助则是按照企业年度研发经费支出较上一年度增加额的6%计算。

如何筹措补助经费?记者了解到,《办法》规定省、设区市、县(市、区)三级政府联动协同推进分段补助政策,并按一定比例分摊所需财政经费。《办法》还规定,省、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研发经费投入补助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全省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的年度增长情况,调整增加年度预算额。根据2016年我省R&D投入初步测算,政策实施后,2017年省、市、县三级财政将增加科技经费投入13亿至15亿元。

补助政策叠加 政策突显联动效应

研发投入补助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等其他创新扶持政策同时享受,是这项政策的最大特色之一。

据省科技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政策立项资助、税收减免等政策的灵活补充,能实现企业研发补助、高企培育、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激励政策之间的良性互动。

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是一家光电显示产业高新技术龙头企业,也是规模以上企业。2016年,天马研发投入16437.60万元,得到了政府研发投入补助172.19万元。“我们2015年的产值大概是40亿元左右,2016年已经做到71亿元,同比增长约60%,2017年预计能超百亿元大关,研发投入肯定会增加。”天马微公司董事会秘书吴弢介绍。

除了带动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更为主要的分段补助政策还有叠加效应。2016年,天马微公司在先得到政府研发投入加计扣除税收优惠的前提下,又得到了政府的研发投入补助。吴弢坦言,这项政策的杠杆撬动作用明显,企业原先准备做5个研发项目,有了政府的补助,在可控的情况下,可能就做到8个或者9个研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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