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于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而言,研发补助是锦上添花,而对于小微企业、传统制造企业而言,研发补助则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盈亏,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
“2016年企业忙了一整年,政府的扶持支持力度很大。”厦门市海合达电子信息有限公司董事长潘允敬表示。海合达,是一家专业研发生产汽车电子信息产品的小微企业。2016年,海合达营收1500万元左右,得到政府研发经费补助等多项政策扶持,其中研发投入补助就有27万多元。潘允敬表示,政府对企业研发投入补助,对于他们这样的小企业真有用。
潘允敬介绍,像海合达这种年产值一两千万的小微企业,一般净利润只有百来万元,而去年投入研发费用达到近100万元。政府的研发补助等多项政策扶持,对于他这样的规下企业真是雪中送炭。“这些年我们能挺过来,靠的是科技研发。有了研发投入分段补助政策,我心里又更多了一份信心。”
政策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作用,一组数据足够证明:在已经实施企业研发补助政策的厦门,2016年763家申报研发经费补助的企业中,中小微企业有693家,占申报企业总数90.83%。当年,厦门共有670家企业获得2.9亿元政府研发经费投入补助。
而漳州通过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2016年全社会企业研究开发内部支出达38.5亿元,比2015年增长18%,增长幅度位居全省前列。
普惠制、后补助 财政资金杠杆撬动
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的主体,为了能够在市场竞争中获取优势,需要通过增加R&D投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降低生产成本。但是,由于研发活动存在失败的风险,企业需要政府部门对科技经费的补贴以降低风险。
“以往,政府对企业技术创新、研发投入的支持,大都采用‘评项目、前补助’的做法。《办法》的出台,实现了‘普惠制、后补助’,目的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企业加大自身研发投入。”省科技厅副厅长游建胜表示。
由“研发前补”,改为“投入后分段补助”,这“一前一后”的改变,促使企业得到更多的实惠和创新创业信心,政策也变得更具有普惠性。省科技厅厅长陈秋立表示,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有利于进一步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的主体,也有利于引导企业走自主创新的发展道路,培育壮大创新型龙头企业群体。
记者采访的有关专家表示,研发经费分段补助,结合企业研发的不同阶段,分级分层进行鼓励,让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更强。同时,“后补助”的方式,更加突出了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和各类创新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
记者了解到,此外,相比以往,分段补助政策大幅简化立项手续,企业申报补助仅需提供报国家统计部门的《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和申请表,这让企业申请的积极性大幅提升。以厦门为例,“企业研发经费补助计划” 计划一推出,2016年度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猛增至872家,是2015年、2014年申报数的2.14倍、2.9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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